如何定義塑膠件的外觀判斷標準

電子製造工廠在產品生產入庫前都要作品檢以確保產品的品質,一般來說在產品的功能的品質保證上面,都會做到行百分百的測試,也大多不會有問題,除非產品有間歇性(Intermittent)的功能異常,否則很容易可以判定出良品或不良品。可是在外觀的判定標準上就沒有那麼順利了,經常會出現有爭議的場面…
經常見到的問題是生產線的領班說可以允收,但PQC的品管人員說不可以,原因經常是產品有個小刮傷或是外殼顏色稍有差異,由於兩造的僵持不下,弄到最後就是各自找來了品管(Quality)及製程(Process)工程師,如果還是無法分出勝負,可能就要動各自的老闆來仲裁了。
|
|
|
其實,外觀的問題見仁見智,通常是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我個人認為應該要以站在客戶端的角度來看問題,假設你買了一個產品,你會不會去注意這樣子的外觀缺點?另外還要看產品的最終使用者是個人還是商用(公用),個人使用者通常會比較在意外觀問題,就像我們買一枝新的手機,通常會很仔細的檢查有無刮傷,而商用的產品,如收銀機,就比較不會在意有輕微的刮傷,不過每樣產品的特性不同,使用環境也有所不同,外觀標準的嚴格與否當然也就可能有所不同,我記得以前最難剃頭的是日本客戶,連紙箱上貼標籤的位置都要分毫不差,差點沒把我們整死。
一般我們在定義外觀標準的時候,會需要先定義檢查時的光線(Lighting)、目檢距離(Distance)、目檢角度(Viewing plane)、目檢時間(Inspection time)。我們的定義是在80~120燭光下,把檢查樣品擺放距離眼睛30公分左右位置,然後左右前後傾斜45度的範圍內,檢查5秒鐘,如果看得到缺點,就用外觀標準判定,如果看不到就可以放行。
而一般的外觀缺點不外乎污點、刮傷、毛邊、凹陷、印刷不良、色差、異色…等。
污點方面:我們大多定義多少直徑內的污點,可以有多少個,比如說小於0.2mm的可以有三個,而小於0.3mm的可以有1個,更嚴格的時候還會規定,兩個以上的污點相距不可以多少。
刮傷方面:我們會先定義其嚴重程度,可以目視但不可以用指甲感覺出來的算輕微刮傷;可以用指甲感覺出來但不能用指腹感覺出來的算中等刮傷;可以用指甲感覺出來的就算嚴重了。刮傷的接受條件一般又可以分成在正面、側面、背面的刮傷,可以定義各種刮傷等級可以接受的條件。通常都會定義在多少寬度x長度的範圍內是可以接受的;也可以直接定義總刮傷面積。
色差方面:檢查色差時一般要使用色差儀,而且會定義其與標準色板尖間的Delta值,較嚴格者還可以個別規定其dL、da、db值除了該有的外觀規範之外。可以參考:塑膠件色差問題探討(plastic discolor)
剩下一些無法定義的外觀,通常會簽訂所謂的限度樣品(Golden sample),比如說合模線(parting-line)的位置、大小,注膠口的位置大小、凹陷的程度…等。
》回 塑膠射出 首頁
延神閱讀:
製造業人力除了西移,還有何出路?
製造工廠的MRB會議及塑膠件品質判斷
組裝工廠設置IQC的目的
首次留言要通過審核之後才會出現在版面上,請大家不要重覆留言。也歡迎你訂閱本部落格的最新文章,當有新文章時會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你。
Comments
如果是目視可見的刮傷,大家當然都不喜歡
但如果是用顯微鏡看刮傷呢?畢竟不是封裝廠打線用的金手指,
而是記憶卡插拔用的金手指,
挑刮傷挑到這樣,我也不知該說什麼…
我還遇過客戶要求記憶卡金手指要鍍亮面金(非霧面金),也是一場災難.
塑膠外殼刮傷讓我想起一家日本客戶cat eye
已經幫他們代工三年了,但每次廠內加工都是外殼有爭議
明明客戶有給檢驗規範了,偏偏產線不是挑太嚴,不然就沒挑到重點
組裝成品到品管部,不過的打回產線就唉唉叫
每次做都要品管部的人到場監督
真不知道是產線不認真,還是品管部抓太嚴
我是負責IC封裝的SQE.廠內組裝micro SD or pan driver的產品.在插拔面的金手指刮傷也是常常被廠內Highlight,尤其是和金手指方向垂直的橫向無感輕微刮傷(板廠說是刷痕)最易產生爭議.雖然尚未遭遇客訴,我們還是要求板廠改善.除了原本以30公分,上下左右翻轉呈45度檢驗,若某一角度可見,我們就允收.現在打算再加入限度樣本比對.讓廠內不要一種外觀異常,多種標準.





講到這個就讓我想到記憶卡的金手指。
有些客戶外觀挑的跟什麼一樣,
結果消費者買回家還不是第一次用就刮了。